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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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作者:大同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1 08:23:04

商标侵权不只是损害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严重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呢?同时,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跟随大同商标注册来了解详情。

一、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关于如何界定商标是否侵权,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2、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混淆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同或类似,并造成混淆和误认,亦是判断侵权构成与否的重要因素。在判断时,既要对争议的主要部分进行对比,又要结合整体进行判断。

3、标识应当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如果是一般的经营者和普通的消费者都普遍认同的通用名称,一方当事人就不享有独占的权利,也不能排斥其他经营者的合法使用。

二、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一)原告除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A、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B、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以及商标纠纷诉讼证据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中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

注册商标权,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相对成熟形态。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是各国法律明确予以保护的主要对象。注册商标权意味着权利人不仅在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而?且还在法律上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社会的认可。?注册商标权,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相对成熟形态。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是各国法律明确予以保护的主要对象。注册商标权意味着权利人不仅在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而且还在法律上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社会的认可。 行使商标专用权应受到下面一些限制:

(1) 商标专用权受到核准使用领域的限制。《商标法》第5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本条规定,是关于注册商标使用的原则性规定。

(2)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注册商标到期后,权利人可以通过续展延长其使用期,而且可续展的次数并没有限制,因此理论上, 如果权利人愿意,就可以无限期的拥有商标专用权。

(3) 商标专用权具有地域性和独立性。地域性是指依据一国法律取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该国领域范围内有效,权利人无权请求他国给予保护,他国也没有保护该商标的义务。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是指依据不同国家法律产生的商标权彼此独立,互不牵连。

(4) 商标专用权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其积极权利的范围小于消极禁止权利的范围。也就是说,商标持有人可以禁止他人在与核定使用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他自己使用、 处分注册商标,不能延及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的商品,也不能延及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这一点,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加以注意。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每个企业在注册商标后都想将自己的企业商标升格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名气的的商标便是著名商标,不过著名商标并不是那么好申请的,那么著名商标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1、申请著名商标需要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另外该商标的商标权没有争议;

2、申请著名商标需要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且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广泛的地域范围,并且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3、申请著名商标需要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销售量和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跟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处于领先地位;

4、申请著名商标对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售区域有着严格的要求,其中以省内销售为主的,需要至少覆盖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需要至少覆盖5个以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而以出口贸易为主的,其年出口额必须在300万美元以上,并且企业需要在2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并获批;

5、申请著名商标对该商标的申请人的商业信誉有着明确要求,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良好及以上的商业信誉,并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的行为,另外对企业要求必须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6、申请著名商标对该商标所使用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双优标准,而且公司质量、环境以及安全管理也需要达到国际标准,并且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其产品在省内同类产品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  

注册商标继承应依法定程序办理,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前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商标专用权)的,应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后没有遗嘱证明指定继承人的,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二阶段: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继承人应将依法继承的事实和证明报送商标局,经由商标局认可后,继承人即成为被继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同时,注册商标继承人还应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手续,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法定的继承证明文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在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时,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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