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企业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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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企业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

作者:大同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6 08:45:44

在商标申请表中,对于注册商标人来说,公司信息的填写、商标类别的选择、商标说明的撰写等都是大同商标注册的难点。对于那些想注册商标的人来说,如何正确填写和错误后的修改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当许多人填写公司地址时,他们不知道是填写公司的注册地址还是办公地址。

如果是公司注册商标,只能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如果是个人注册商标,可以填写两个地址:身份证上的地址或现在居住的地址。由于早期缺乏规划或自身的非专业性,商标类别的不合理选择也存在。特别是商标局在互联网上开通自己的商标申请后,可以在互联网上注册自己的商标。很多人没有找专门的代理公司进行咨询和处理,导致商标类别选择错误。我得在这里多唠叨几句。

商标注册是一项技术工作。我们应该找一个专业人士来做这种专业工作。不要因为你的不专业或错误而浪费人力物力或时间。重要的是不要成功注册你最喜欢的商标。这不值得失去。申请商标注册使用立体、声音标志的,应当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说明颜色代码,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商标是或者含有外国文字的,应当说明其含义。

自然人申请将其本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并附具肖像人声明。商标更正是指由于申请文件的文字错误,使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不涉及商标注册过程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如果是书面申请,更方便更正。可通过“商标更正申请”程序解决。前提是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书面申请可以证明文书错误的真实性。商标局将根据更正申请予以更正。

此外,如果商标局在审计中发现,也会提出更正,这是被动的修改方案。如果是一个在线应用程序,更正起来非常麻烦。由于网上申请未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信息,对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无法通过更正程序。相反,需要申请该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然后以商标申请人的准确姓名再次申请。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中填写并提交“错误商标数据变更表”,并反馈相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订。

建议:商标虽小,但关系到利益和生存。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注册商标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对于那些没有经验、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时间的人来说,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前期的检索和后期的跟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转让是大同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也是我们获得商标的最快方式。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是无风险的,五个核心问题,我们必须知道。提出申请并收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被驳回。转让后,风险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如果你想购买想要的商标,你应该首先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检查商标的法律地位,以查明商标是否存在、被吊销或被取消。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40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6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对于商标在续展期或展期内的转让,双方应记住在合同中提出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商标已过展期,转让将不予批准。受让人转让商标前,应当知道转让人是否已将商标许可给其他公司。根据《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商标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这将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以前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的转让,双方就此达成协议,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转让前,受让人应当注意所转让的商标是否已被质押或者冻结。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和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间和质押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反复转让商标,欺骗急于取得商标证的受让人。

因此,受让人需要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调查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的姓名是否与申请人的姓名一致。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得不到商标局的批准。如果双方都是公司,则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公司经营正常。如转让双方或一方为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销或者个人死亡,自注销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不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转让人的营业执照、地址发生变更,尚未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后,将要求及时补办。未按时补足或者未按规定补足的,不予批准或者视为放弃转让。营业执照的内容应当与商标证书的内容一致。

因此,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同时变更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或者企业名称。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被驳回。另外,双方的印章或者签名应当与商标申请书一致。在目前的商标转让实践中,商标局并没有强制提交转让公证书。审查员认为转让人的签名、公章与申请不符或者在审查转让过程中有疑问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公证书。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到公证处对商标转让书进行公证,特别是因商标销售而进行的转让公证。公证可以证明转让人的意图是真实的,主体资格是合格的,有利于保护商标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双方的信任。通过公证,可以促进商标转让当事人的诚信,防止欺诈,防止虚假转让的发生,尽可能避免损失,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学习以上5点,再也不怕商标转让遭遇“坑”。

商标,又称为牌号、商牌,是指公司、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为使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销售的商品,与其他商品有区别,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以文字、图形、记号等制作的标志。大同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要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商标申请人即获得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那么,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2、公司、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目前海外商标保护需求量最大的仍数亚洲。其中,东亚的中国香港、台湾,日本、韩国等成为很多中国内地企业走出境外的第一站。其次,向东南亚、南亚进行保护的需求也非常大。东南亚11国除东帝汶因战乱不能进行商标保护外,其余10国均为商标保护的热门国家。例如缅甸,市场经济相对落后,但中国企业在该国进行商标保护的数量却不低,更别说经济发达或较为发达的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了。

再看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虽然商标审查制度比较混乱,许多本应顺利注册的商标会被官方无端驳回,但中国企业向这两国进行商标保护的需求并未受到影响,仍坚持采取一切措施将大同商标注册进行到底的态度。西亚,主要是阿拉伯语国家,其中阿联酋号称世界上商标注册最贵的国家,在该国申请注册一件商标的费用高达3万多元人民币。尽管如此,去往阿联酋的商标申请仍是西亚地区最多的。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也是中国企业进行商标保护较热门的国家。

除了亚洲诸国,欧洲国家也是中国企业寻求商标保护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其中以、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为主。以往很多企业缺乏信心,往往主观认为产品出口到欧洲的可能性较小,但根据近年海外商标保护的实践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重视欧洲市场,商标保护的需求也处于不断升温状态。加之注册的便利性,商标注册备受中国企业青睐。

而对于既是马德里成员国,也是成员的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4国,因其市场的重要性,很多企业选择逐一注册的方式进行保护。对于地处东欧的俄罗斯、乌克兰,中国企业进行保护也较为频繁。说到北美的美国、加拿大,也因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其市场潜力巨大而纷纷扩大商标保护,尤其是2010年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拉美一直是中国企业商标保护的热门地区,包括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巴西、秘鲁、委内瑞拉、厄瓜多尔等。

该地区的商标保护表现出热门国家较多、各国需要基本相当的特点。随着中拉贸易的不断发展,去往拉美的商标案件还将不断增长。非洲地区因门槛较低,前些年的商标保护相对较多,近年随着企业越趋于理性,商标保护逐渐集中在南非、尼日利亚及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三大块。海外商标保护的主体类型:近年,中国机电行业产品出口态势较好,因此,在海外商标保护时非常突出。主要包括机械行业和电气行业。其中机械行业又以汽车及其零配件生产商、重型机械生产商为主。

电气行业又以与计算机相关的电子、元器件以及系统化装置等生产、销售型企业为主。机电企业在海外商标<spanstyle="text-wrap:wrap;">申请</span>注册大军中占了相当的比重,应归功于这类企业商标保护意识强,资金实力雄厚。商标注册时也体现出申请注册国家广、保护类别全、商标品牌多的特点。其他比较活跃的还包括药品、保健品企业,服装、鞋等生产型企业,需求增长平稳。还有一类企业也较为活跃,主要是日用品企业,如烟、茶、餐钦、调味品、日用化妆品、日用小商品等。这部分企业品牌较为固定,具体保护的国家也较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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